大陸新娘辦良民證,沒有規定是否要滿兩年才可申請。現在新的大陸配偶制度,通過面談入境臺灣後,即可由團聚申請為依親居留。良民證在大陸新娘戶籍所在的派出所就可以申請。不需要本人親自申請,如果大陸新娘在臺灣,可以委託家人代為申請。所需要資料:委託收一份(格式:本人XXX委託XXX代為申請刑事記錄證明之公證、日期)。大陸新娘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影印本一份,與臺灣配偶臺灣結婚證影印本一份,結婚公證書影印本一份。備齊這些資料寄給大陸家人,家人帶著上述資料與被委託人的本人身份證,大陸戶口薄去戶口所在派出所申請刑事記錄證明即良民證,然後再去戶口所在的市公證處公證即可。良民證公證書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會寄來臺灣海基會,另外一份要由大陸家人寄來臺灣給大陸新娘,之後大陸新娘持良民證公證書前往臺灣海基會完成驗證即可。
外籍新娘、大陸新娘、外籍新娘、大陸新娘>>>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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