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籍女子高某剛剛因敲詐勒索33萬元被判5年有期徒刑。高某曾是前深圳海關緝私局副局長李某的情婦,李某稱其在分手後被高某以曝光兩人串聯為由勒索財物。李某的妻子與高某談判後也未能措置好糾紛,李某在退休之後定局報案。高某的家屬已就判決提出上訴。(2012-05-18 法制日報)
上面的這位女子高某,以為副局長李某的情婦,敲詐勒索的33萬元是不是多少具有包養費、青春減少費的性質英格爾,被判5年有期徒刑是不是刑罰過重,筆者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不好妄加評估。
不過英格爾,在上述資訊中,有段話卻令筆者分外關注:羅湖區人民法院剛剛一審宣判,覺得高某玉共敲詐李某東33 .3萬元,敲詐勒索罪改造,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知情人稱,56歲的李某東並未因為此事被研討,而是順利退休。
查民不查官,情婦索要錢財就被雷厲風行地討論判刑,而違反原則包養情婦的官員結果毫發未損,順利退休,如此強烈反差的兩套範例,讓人有根由信賴,“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的古代封建特權思想在我們這個法制社會,在大眾慢慢地址依然存在。
貪官第一都有情婦,反過來也允許說有情婦的官員第一是貪官,因為官員包二奶,養情婦,私生活糜爛,想要許多的金錢支撐,腐敗快要是種必定,這也被諸多的腐敗慣例所驗證。拿官員李某來說,其普通收入僅為每月1萬多元,但在短短一年時刻內,就花費近150萬元款項包養高某玉,這錢從何而來?放著如此明顯的腐敗線索不去調查,整天高喊反腐敗豈不是一句空話?
定然了,說李某毫發未損也不全盤適合,他照舊損了一根“毫發”的。因為情婦的告發,他不得不提前退休,但是,提前退休就能讓他免于研究,免于處罰嗎?可能是這樣,貪官們在撈夠錢後都不是承諾把提前退休當“免死金牌”嗎?那事關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反腐敗鬥爭還要不要齊頭並進下去?
近年來,官場有關情婦的極端案件層出不窮,例如,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在鬧市炸死情婦柳某、安徽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其東雇人殺死情婦孫某、江西宜春官員用石頭砸死懷孕情人棄屍野外、浙江溫州甌海區原區委書記謝重新興一怒之下殺害情婦邵某並拋屍大海等。
之因此官員殺情婦的極端案件益發多,在于包樣情婦的官員益發多;之因此包樣情婦的官員益發多,在于略微地方主持官員包二奶養情婦不算個事兒,對于官員包二奶養情婦“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觀念信息是,要是不嚴厲查處官員包二奶養情婦,要是不把查處官員包二奶養情婦和反腐敗結合聯係起來,那麼,官員包二奶養情婦“蔚然成風”背後必定是腐敗的“蔚然成風”。(葉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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