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瘋整形!擬禁未成年隆乳隆鼻


台灣人瘋整形!一對父母帶著13歲女兒到醫美診所做微整形,涵蓋微晶瓷隆鼻、肉毒桿菌瘦臉,引發爭議,連立法委員看卻去,力求衛生署出面經管醫美亂象。衛生署長邱文達指出,將以行政命令來禁止未成年者循序漸進隆鼻、豐胸、抽脂等高風險侵入性手術。
國內整形、微整形蔚為現況,國民黨立委王育敏5月9日在立院質詢時抨擊國內整形歪風,竟有爸爸媽媽帶13歲國一女性去做肉毒桿菌瘦臉、微晶瓷隆鼻等微整形,根本不懂得相關的就醫處置風險。
王育敏指,總括奧地利、義大利等先進國家因而未成年者整形、微整形都嚴格設限,不准未成年者豐胸,反觀衛生署卻沒有任何經管,以致國內整形亂象叢生。
以奧地利為例,最新美容法即禁止16歲以下進行美容手術,16至18歲則需先接受心理自問,重新贏得監護人答應後,還需4周謹慎期,才力舉行手術;義大利則明文禁止醫師幫未成年者整形隆乳手術,只有罰款2萬歐元,停業3個月。
至於修法阻遏醫美歲數,邱文達表示贊同。他指,將著手設限未成年在美容、整形手術的歲數,由今年新創新的美容醫學訊問委員會專家、學者來擬定條例。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進一步解釋,現行醫美依侵入性手術與否,分為針劑注射(如肉毒桿菌素、玻尿酸)、光電看護(雷射、脈衝光等)以及外科手術(如隆乳抽脂隆鼻)等3大類。
前2類效果非永久性,風險爭議較小,但是,未成年者仍處於生長發育期間,確實不宜承受隆鼻隆乳抽脂等具有侵入性的整形手術,容或給予歲數束縛。
王宗曦說出,發問專家將針對少男、少女輪換的生長曲線,以及各項侵入性手術的各別風險,循序漸進評說,制訂年紀下限,最快下半年會有初步結論,裁度後將以行政命令報導。
新制出發後,違規醫師除了面臨10至50萬元罰鍰之外,還將受到一位月至一年的停業處分,如情節必要,還或許被廢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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