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法部民調85%居民 反對廢除通姦罪


多援助繼承通姦罪 穩固一夫一妻制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楊國文、林俊宏、謝文華/綜合發言〕通姦罪盡量否除罪?法務部所做民調說出,八成五受訪者反對廢除通姦罪,多數居民覺得配偶不盡量享有性自由,連續通姦罪才能穩固一夫一妻法規,保障家庭法規和善良風俗。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說,民調說明多數人反對通姦除罪化;反之婦團多半主張廢除通姦罪,覺得有民法可求償過手,且通姦入罪並不能挽回另一方對婚姻的忠誠。因而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與學者專家從前討論時,意見分歧,未達公理。
法務部委託民調公司所做電訪結尾,八十二.二%受訪者不贊成廢除通姦罪,贊成者十六.八%;如從廢除通姦罪的國際潮流依照,八十四.五%反對順盡可能趨勢廢除通姦罪,贊成者十四.三%。
至於婚外性行為建議否以刑責處罰,八十五%贊成處罰通姦,十三.三%作為無罪;所以通姦是否違反一夫一妻制或但是道德疑難,八十四.三%仍作為建議處罰,反對者僅十四.七%。
律師黃文明說明,由於我國離婚率居高不下,容許對元配權益有多一層的保障,他個人局勢在配套規定不是很充足前,暫時不要除罪化。前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律師葉志飛說,通姦罪存在仍具有理應維繫家庭的功用。
贊成者:國度動向 反對者:維繫家庭
前台北地院刑庭審判長、律師吳孟良說,廢除通姦罪是大地時勢,通姦只是男女關在房間裡的事,平常不效益公益,也不易對配偶以外的人招致損害,只要法律能接續民事賠償的規範就能。
現代女性基金會進行長姚淑文說,將通姦入罪,大都不能挽回對方對婚姻的忠誠,卻是不少女性在訴訟起訖耗費巨量工夫和時刻,最大獲利者平日是徵信社
勵馨基金會並行長紀惠容也說出,婚姻的立約根參看情感,當另一半情感生變或背叛,將對方入監,對婦女未必有助益,大多數婦女犯愁通姦除罪化後無法取得公平正義,其實通姦若不以刑法處理,也也有民法向對方求償,但是在實際層面上對另一半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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