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 星期三

「忘不了的幾秒」 妻抓夫通姦重新被打


連姓男人外遇通姦被妻子抓姦在床,竟憤而拿鐵椅丟擲、推門擠壓滋生妻子受傷 反光貼紙。連妻怒控丈夫、小三妨害家庭並請求賠償年光慰撫金100萬元,士林地院民事庭認為連破壞夫妻間該有的誠實義務及憑信 外籍新娘,昨判連賠償40萬元。

刑事通姦、傷害局部,連各遭判刑4月、拘役40天,全案上訴高院中。刑庭法官肇端問連妻「內定有性器官抽動的動作嗎」?她痛心地說「有,儘管是幾秒鐘,但我照舊不能忘掉。」
連妻以為,前年10月17日下午,丈夫和阮女在台北市內湖區套房內通姦,她委請徵信社抓姦在床並錄影蒐證,丈夫頓時對她丟鐵椅,越發強行關門挑動她胸部、肢體多處挫傷。

連妻主持,與丈夫結婚不止30年,丈夫和阮女通姦行為侵害其配偶權,造成她時候苦痛,訴請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連辯稱,妻子擅闖屋內違法蒐證,他和阮女沒穿衣服共處一室,欠缺以證明2人通姦;也沒證明證明他曾丟鐵椅、用鐵門夾傷妻子。

法官查出,「小三」阮女不太會連已婚,且未加入傷害犯行,判她免賠;但影帶拍到連下床拿椅子、按壓鐵門動作,認定連有傷害妻子。

法官覺得,抓姦影帶內連和阮女赤裸在床,採「男上女下」姿勢,若僅為朋友,豈會隨意露出秘密部位,顯著已超過平時交往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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