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梅綺在這次爆出暴力討債之前,為了爭「全國徵信」商標,槓上台北市徵信公會理事長、「全國女人徵信公司」肩負人趙維君、趙貞玲兄妹,屢屢轉換話題,她控告趙氏兄妹觸犯商標法,但台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民事方面訴請智慧財產法院排除趙氏兄妹的侵權行為,智財法院一、二審也都判江梅綺敗訴,刑、民事皆落敗。
「江梅綺女人徵信有限公司」擔待人江梅綺,95年註冊了「全國徵信」、「全國徵信社」兩個商標,趙維君兄妹96、97年然後初創「全國徵信」、「全國女人徵信」兩家有限公司,江梅綺主張,與她的商標雷同,招惹客人混淆,控告趙氏兄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