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來在台灣出了一宗索賠案—李男和嚴女搞曖昧,李妻和嚴夫合作抓姦。後者在李家出租屋的同棟大樓重新租一屋,便捷搜證。沒想到,嚴女意識後,反過來統計嚴夫,結束也找到了嚴夫和李妻的幽會錄像,內容包括“老婆遞變嗎,依然老公不同?大家是報名換妻俱樂部啊……”,更拍到兩人互訴相見恨晚。
然後,出軌在後的李妻訴嚴女,尋求賠償;出軌在先的嚴女提出反訴。終審法官裁定:兩人都要賠償對方,出軌在先的,賠得多一點。
看完這一幕,自信眾多人都會想起電影《花樣年華》。那一段抓姦抓出的愛情,沒有鬧上法庭,也沒有拖到情濃情轉淡,卻是因為分開,結晶了一段遺憾的標致。
一男一女去抓姦,是很簡單抓出感情的—必然,這“感情”是什麼,各人都有變動,緩慢不必須很溫馨。我就見過類似的尺度:出軌前的兩對人,多年夫妻感情都很冷淡,以後各自背叛。他們的配偶一同去抓姦,抓著抓著就立即指責對方,都說是對方的伴侶不要臉,勾引自己的伴侶,末尾鬧個不歡而散。
這種指責背後,也有“感情”,只然而,它和卿卿我我的戀愛替換,是帶有攻擊性的。它在抓奸的兩個人之間出現,大背景,總是這兩個人各自的家庭牽連。
在冷淡的夫妻牽涉裡,常常包藏著眾多憤怒,卻因為演化的事由被壓抑下來,不能向配偶傾瀉。可見導致夫妻互不理睬,“我不能沖你力氣,但我也不想理你。”
這時,姦情的閃現,讓原來的格局發生了變動,憤怒被觸發了,謀求探求出口。但是,過去壓抑的根據興許還存在,因而憤怒照常不能衝著配偶直接發洩—於是,一個抓奸的同伴、情敵的配偶、變相的敵人,就有或許變遷移情發洩的對象。
這一點,《花樣年華》就演繹得很充分。抓奸的兩人都滿懷苦水,源流著同一種折磨,從而他們分外願意相互傾訴,相互聆聽,不但會意素養特高,知悉你在憂傷什麼、夢想什麼,也知悉也許何以安慰你、知足你—蘇麗珍問:“剛才為什麼打電話到我公司? ”周慕雲說:“我只想听聽你的聲音。 ”蘇麗珍怦然心動了,因為這份關注是她在先生那裡渴望卻得不到的,周慕雲一句話,正中她下懷。如此抓姦,幾個回合下來,怎能不暗生情愫呢?
然而,抓姦重現的情愫能保有多久,就很難說了。因為在這個端的裡,雙方投入的感情都是有計畫性的。過了抓的程式,他們未必會對彼此這樣關注。假如蘇麗珍,她和周慕雲在一起,眾多時間都是為了措辦自己的悲痛,讓周和她一起想像老公總歸在做什麼。那麼,過了這個程式,她不那麼悲痛了,周慕雲對她也有沒有這麼大的吸引力呢?他們然後浮現出來的一點共鳴,能不能長久連續呢?這些都不好說。因此,片尾的放手,或許不見得是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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