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巡邏汽車LED紅藍警示燈,夜間亮度甚高,有大宗用路人被警示燈的強光閃到眼花。 (記者湯世名攝) |
〔記者湯世名/員林採訪〕彰化縣警局警用巡邏汽車近一年來陸續換裝新型LED紅藍警示燈,夜間亮度比傳統的石英燈長進數倍,不料有好些跟在警車後方的用路人被警示燈的強光閃到眼花,越加因干擾行車視線幾乎摔車釀成交通事件,紛紛批評這種警示燈有如「移動式光害」。
近來有用路人向縣警局反映指出,警用巡邏汽車上的紅藍警示燈,從傳統石英燈泡改變成新式的LED燈,亮度過了頭,害他剛才晚間曾開車跟在警車後方時,因警示燈太刺眼
網站排名,看不清對迄今車,快要與對迄今車碰撞,實在很緊急。
用路人說明,這種警用LED燈即或較亮較省電,但在夜間實在是太亮了,已變成「移動式光害」,他曾為此諮詢過眼科醫師,醫師也力持這種亮度,的確會挑動視覺壓迫。
縣警局警用巡邏汽車LED燈過亮的困難也在網路上引起研究,署名「爆亮的警車LED巡邏燈」的大家顯示,某天晚間他開車途經員林鎮山腳路時,意識前方有一輛開著LED警示燈的警用巡邏汽車,肇端認為真是「天殺的亮」,深重效益他的開車視線,由於山腳路甚難超車,他只好把遮陽板放下來阻礙亮光,但不超車重新很難受,最後他只好放慢車速,讓該輛警車遠離他。
也有網友說明,曾跟在警車後行駛,卻被警示燈「閃到快瞎,差點出車禍」;也有人說:「還是原來的石英燈亮度相去柔和。」
縣警局後勤課長陳世面對此表現,自來使用的石英燈因壽命較短、耗電、易損壞,因此警政署為各縣市警局的警用巡邏汽車警示燈替換為LED燈,即使較為省電且壽命較長,但的確有無數用路人反映警示燈過亮、夜間刺眼,以至,他們已熱望全數警車的警示燈前、後方都貼上隔熱紙,並要求員警夜間開車出勤時,亮度須從「強」調到「中」,以免誘致用路人刺眼。
陳世面展現,警示燈有強、中、弱三個按鈕可供調整,但儼然會有員警出勤時調錯按鍵,或不謹慎碰觸到按鍵,以致於亮度從「中」變成「強」,對此,他們將再急需員警出勤時要時刻強調警示燈的亮度。
但是他注意,夜間定點式的臨檢勤務,為了員警執勤時的平穩起見,警用巡邏汽車警示燈仍會開到最亮 禿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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